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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高成长型工业企业培育对象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有哪些支持办法?

1)在当年缴纳税费增幅10%以上培育企业工作3年及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级技术人员、高级技术工人和高层(总公司以上)管理人才,以及企业当年度发展亟需引进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六类”照顾对象;

2)相关企业员工中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连续工作满10年的员工,符合其中一项要求,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企业属地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公办学校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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