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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合法出国的华侨子女,如何入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精神,鹿城区合法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华侨子女,如需在鹿城区就读初中,监护人为法定第一、第二顺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结合父母出国前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情况,参照鹿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读鹿城区初中;监护人为法定第三、第四顺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的,结合父母出国前户籍,在非城区初中(双屿中学、仰义中学、藤桥中学、上戍中学、临江中学)入学或由区招生办按片区统一调配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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